(原创)猴年马何月还清贷款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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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一篇 2008-10-01 16:58:19
猴年马何月还清贷款?
文/林自力
贷款建路,收费还贷,这是合情合理的事。而位于沈阳北部的203国道是沈阳市内通往新城子区、法库以及沈铁辅线的一条较为繁忙的公路,建在这条线路上的新城子收费站原计划在2004年10月31日撤除,就因为收费站违反收费规定,普遍存在着“熟脸车辆”被私自放行的现象,而且放行车辆的数量已经达到令人咋舌的程度。结果造成该收费站没有收到“足够”的过道费,贷款没有还清,要延长收费期限。(见11月8日《重庆晚报》报道)
这个收费站私自放行和内外勾结,即与收费站熟悉的人为不熟的过往车当“牵驴人”挣过口费。就是在收费站南北两侧截大货车,带车免费过口,然后过路费与收费员之间四六分成,致使该收费站大量资金流失,目前仍欠银行1.1亿元的贷款黑洞。而修建这条公路的时候在银行的贷款是1.3亿元,收费期限为6年,也就是说公路管理部门给了新城子收费站在6年的收费时间用于收费还贷,然而这个收费站6年的时间却只还了区区2000万元的贷款,造成无法还清贷款的原因已经不言自明了。若按新城子收费站的还贷时速来测算,还要得上5个6年加上一个3年,等于33年才能还清1.1亿贷款。如果再加上33年的贷款利息的话,又得加上多少还贷年限呢?收费员工作到退休年龄恐怕也收不完。也许这正是收费站想要达到的目的。
首先:这个收费站所处的道口较为繁忙,车流量比较多,所收过路费也相当可观,别看记者经过100分钟统计,从沈阳至新城子单方向共经过各种车辆81台,其中有48台车是免费车通过的,在免费的背后肯定还隐藏着某种交易。这个不说也罢,能进收费站来工作的人,绝对不是等闲之辈,大多数人是有来头的,撤除了收费站等于他们丢了饭碗,所以不仅是他们无论如何也要想尽千方百计保住收费站,那些将他们塞进收费站的人更想延长收费的时间,当然是时间越长越好。
其次:这样一个繁忙的收费站,6年时间才还2000万元的贷款;收费员私自放行与“牵驴人”四六分成,有关道路管理部门难道就不知道吗?我看他们不是不知道,而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,视而不见,从古到今只有哪些收了好处的官员才会如此。可想而知,一个小小的收费站工作人员有那大的权力吗?敢私自放行吗?这些都是不言而喻的事。再就是地方政府:一个繁忙路段的收费站在许多政府眼里那简直就是“唐僧肉”,不说收费站那帮人与之有什么瓜葛,单就收费利益关系是绝对有的;政府机关的小车从此经过是一律不会交买路钱的,而且能给地方财政增收,拆掉收费站政府部门能从中捞到好处吗?
今年11月1日开始施行的《收费公路管理条例》中规定,政府还贷公路的收费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年,中西部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最长不得超过20年;经营性公路的收费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5年,中西部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最长不得超过30年。沈阳新城子收费站倘若延期收费后,不加强管理,完善收费制度,将收费人员进行换“血”,靠那几个收费人员这一辈子恐也休想还清1个多亿的贷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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